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反映洪炳根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的工作内容与成果,充分发挥档案作用,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及利用工作室的档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作室资料收集整理是工作室建设的首要环节。工作室人员要高度重视,增强自身的责任感,将一切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物品等进行整理。
第三条 工作室成员及管理人员应保证文件的系统完整,不得擅自带离工作室或销毁。
第二章 资料收集管理范围
第四条 收集范围:洪炳根名老中医病历、医案、手稿、批注、图片、照片、录音、视频等; 周跃群教授的荣誉证书、科研教学标书及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著作等。重要的会议材料,如学术研讨会或师生交流会的会议通知、报告、总结、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第五条 上级主管部门发来的与各工作室有关的通知、决定、决议、指示、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
第六条 工作室人员变更、外来进修学习人员档案等。
第三章 纸质档案资料管理
第七条 遵照档案管理制度,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记录和总结应集中统一保管。
第八条 工作室应根据工作范围及任务,编制平时文件材料归卷使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
第九条 收集的时间及数量:收集整理时间应为洪炳根名老中医工作室自建立起进行资料收集,各材料收集后统一放置,并进行扫描、复印、存档。
第四章 声像资料管理
第十条 收集范围:与名老中医的学术生涯、中医药卫生事业有关的资料;工作室活动的声像资料,如:诊疗患者过程的录像、授课录像、舌诊照片等;各个时期名老中医的工作及生活照片;随时收集零散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十一条 收集要求:充分发挥材料的网络化管理的重要作用,专人管理,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将应收集整理的各种材料按时收集齐全、完整。
第十二条 充分发挥并理解名老中医药专家工作室材料整理的内涵及意义,通过收集整理资料,对以往的学术成果进行总结与归纳,理解自身的优势与不足,为下一步的工作指明方向,从而更好的发扬名老中医学术经验,弘扬中医药名家理论,造福广大患者。
洪炳根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
2019年0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