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保部门、各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部署,为做好2023年度年终结转工作,我市将于2023年12月31日20时起关闭医保信息系统,进行年度医疗费用清算、个人账户计息、医保政策调整及信息系统升级等工作。医保信息系统关闭期间将暂停我市各项医保业务办理及医保待遇结算。为确保年度结转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停机时间:2023年12月31日20:00至2024年1月3日20:00。
二、因2024年涉及待遇调整,请各定点医疗机构务必于2023年12月31日停机前为需要跨年度住院的参保人员,通过扫码(或刷卡)完成中途结算,避免影响参保人员的待遇。
三、执行按床日收费的精神病专科医院,对2023年底可办理出院的参保人员,请于2023年12月31日停机前通过扫码(或刷卡)完成医保结算并办理出院。
四、单病种跨年度住院参保人员无需办理结转出院,相关住院费用将按出院结算日期所属年度累计医保费用和计算医保待遇。
五、2022年前入院的跨年度住院参保人员(含省内外异地参保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停机前办理出院结算,避免多次跨年度导致待遇错误。
六、门诊特殊病种患者请于2023年12月31日前备足停机期间所需药品,确保不影响病情治疗。
七、在系统停机期间发生的门(急)诊、危重病抢救等医疗保险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待系统恢复之后通过医院补扫码(或刷卡)结算或者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八、各县(区)医保部门应及时将文件要求传达至辖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各定点医药机构接到此通知后,应通知机构内相关岗位人员按要求做好跨年度医疗费用结算,在各收费窗口等醒目位置张贴相关告示,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