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福建省漳州市中医院医疗设备维修配件询价公告(1)
发布时间:2025-02-06 10:00
我院拟对以下医疗设备维修所需全套配件及维修进行公开市场询价。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供应商可对满足或基本满足所提需求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报价。
详细公告如下:
一、询价内容:
1、肺功能仪
生产厂家/品牌型号: 德国耶格MS-DIFFUSION 使用时间:2013年
(1)故障情况: 肺功能仪药物激发装置损坏导致激发试验检查无法开展。
(2)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查看。初步判断需更换肺功能专用电脑,串口线,主机电源线,药物激发主机,激发试验气管等。
(3)服务方式:需上门维修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服务商承担各项费用)
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不包含春节法定节假日)
维修质保:6个月以上
(4)所更换配件必须完全兼容匹配原机。
(5)最高限价:99500元。
2、彩超
品牌型号:东芝 SSA-660A
(1)故障情况:腹部彩超探头衰减严重,无法正常使用。
(2)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查看。初步判断需更换腹部彩超探头等。
(3) 服务方式: 需上门维修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服务商承担各项费用)
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不包含春节法定节假日)
维修质保:6个月以上
(4)所更换配件必须完全兼容匹配原机。
二、现场报价时间:2025年2月13日下午15点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中医院门诊五楼多功能会议室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相应维修所需资质
四、供应商需提供的资质材料:
1.营业执照。
五、其它要求:
(1)验收标准:乙方完成设备全面维修后通知甲方组织验收,由临床科室确认达到使用条件后,临床科室和器械科在乙方派工单上签字,并交器械科存档。
(2)付款方式及时间:乙方维修升级完成设备正常使用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目乙方提供国家正式发票之日起9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全款。
(3)违约责任:1、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未在本合同约定的维修期内完成维修的,每延误一天甲方有权按合同总价的2%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2、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更换配件、更换的配件非原装或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除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外,还应按本合同总价的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完成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自身或甲方对外进行赔偿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3、乙方完成维修后,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视为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维修,乙方应及时组织修复,若超过本合同约定维修时限的,甲方有权按照本条第1点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经修复后仍然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合同款,同时乙方应赔偿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组织询价的费用等)。4、若乙方未按约定进行维保或因维修不利,提供的配件存在质量问题导致设备故障的,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设备因上述问题不能通过维修进行修复的,乙方应对整个设备承担赔偿责任。5、质保期内若设备经多次维修仍存在故障经甲方认为有必要的乙方应免费更换同类型产品。
五、报价方式:现场报价。
六、报价所需提交材料:
1.报价单(附件1) 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 电子扫描件(PDF)。
七、咨询方式:器械科 0596287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