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和传承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漳州市人民政府经研究,同意市文旅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的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46项。其中,第八批新增项目名录40项,第一批至第七批新增项目名录6项。我院“漳州中药炮制特色技术”荣登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