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中医院改扩建工程相关配套项目中介机构比选更正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15 00:00
为避免投标人对我院11月14日发布的病房改扩建工程相关配套项目中介机构比选公告产生岐义,特对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比选规则中部分条款进行更正,现通知如下:
1.比选公告第三部分资格要求项第一款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省级以上住建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更正为:具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2.比选活动的规则程序之第2条第一款中“本次比选采用低价中选的方式确定中选单位”,更正为:本次比选采用低价中选的方式来确定招标代理和工程预算编制中选单位(同一家中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