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中医院改扩建病房大楼路面道路硬化施工招标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13-09-23 00:00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细则:二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总造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本次投标人应在开标之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其金额为壹仟伍佰圆整(¥1500元),提交方式为现金支付。招标结束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不履行招标约定的履约保证金补偿招标人。
福建省漳州市中医院
201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