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中医院关于“尼美舒利事件”的声明
发布时间:2014-08-06 00:00
日前,关于“市中医院王晓燕主任真心呼吁:家有小宝贝的朋友,小孩发热不要用尼美舒利颗粒退热治疗,……四个抢救无效死亡……!希望……,不要到药店或私人诊所随意买药……”的微信在包括我市在内的全国各地的微博及微信上疯传,对此,我院就做出如下郑重声明,此事与漳州市中医院无关:
一、我院儿科并无信息中所谓的“儿科王晓燕主任”之人;
二、我院近年来并未出现尼美舒利使用的不良反应病例,更无信息中所谓的“因使用尼美舒利的死亡病例”;
三、此信息的发生地并不在我省。据查,该信息发自河南郑州。
友情提示:国家药监局规定,尼美舒利是一种非甾体抗炎药,属于处方药,必须凭有资质医生的处方,并在专业药师的指导下才可使用。因为该药对肝功能损害较大,12岁以下儿童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