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氧招标公示
发布时间:2015-07-27 00:00
我院拟计划更新供氧设备,计划采用储罐液氧供应氧气(同时采购部分气瓶氧气)方式为企业投放设备医院合同期内购买液氧。有意向的企业可在即日起向医院报名。
报名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药监局的药品注册批件(中国药典2005版),并提供国家药监局的药品注册批件(中国药典2005版)扫描件。
2、供应商具有医用液氧的药品GMP证书,并提供医用液氧的药品GMP证书扫描件。
3、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GC2压力容器安装资质,能够独立进行设备安装。
4、供应商必须具备压力仪表与安全阀检定资质。
5、供应商必须具备10名以上的专业维修团队,并提供供应商缴纳的医保和社保证明。
6、供应商必须提供5吨以下Mini-Bulk 储罐,为安全考虑,供应商必须使用专用液氧槽车充装。并提供相关证明。
7、供应商必须能够对所提供的设备进行远程液位监控,实时监控储罐液位情况。
8、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双回路减压系统。
9、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能够自动切换系统。
10、供应商应具备钢瓶氧的GMP资质,规格应包含医院临床需要的1升,2升,4升,10升,40升,50升。供应商需提供省级以上药监局批准的资质文件。
有意者请与漳州市中医院器械科联系。(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新浦路3号邮编:363000
联系电话:13709390865 联系人:李卫科长
公示时间: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7月31日
漳州市中医院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