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不占编制工作人员18名,现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具备招聘职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6、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6年4月22日至1999年4月22日期间出生)。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18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2、现役军人;
3、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受聘报考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以单位人身份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在培训期间及及培训结束(含终止培训或退出培训)后3年内,不得报考培训基地的任何招聘职位(闽卫科教〔2015〕107号,2015年8月31日印发);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职位和具体条件(附后)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考试招聘公告在漳州卫生信息网和漳州市中医院网站公布。报名工作由医院人事科负责。
1、报名时间:4月22日~4月23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漳州市中医院门诊四楼会议室。
3、有关要求: 考生请先下载填写招聘考试报名表,学历学位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第一学历学位为准,且专业需符合岗位要求。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报到证、户口簿以及招聘职位相关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2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报名后留复印件并缴纳报名费80元。2017年应届毕业的考生尚未取得执业证书或报考岗位相关要求的材料,可先给予报名,待报到时需提交2017年度卫生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或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相关要求的材料,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历届毕业的考生参照)。
考生应对提供材料负责,如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则取消报考资格。考生也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四、考试办法、内容、时间、地点及要求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试办法:报考卫生技术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报考非卫生技术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材料。
2、面试:
按每个职位聘用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护理、助产专业面试内容为护理技能操作,其他专业面试为专业相关知识。
(3)面试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人数,达不到相应比例人数的按实际笔试人数进入面试。护理、助产专业面试时间为20分钟;其他专业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名。已在本院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满半年以上的考生可在原总分基础上加分,满半年不满 1年者加1分,满1年不满2年以上者加2分,2年以上者加3分。任职年限截止2017年8月31日。以上结果在漳州卫生信息网和漳州市中医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招考职位计划人数和笔试、面试合成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对象无故或其他原因放弃体检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个人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重新确定名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已受聘外单位的考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由院领导、专业技术人员、纪检监察部门等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七、聘用:
按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
八、有关待遇:
市中医院不占编制工作人员参照占编人员标准发放工资,根据医院管理规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九、其他:
1、本方案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委办发[2006]24号)有关规定执行。
2、本方案由漳州市中医院负责解释。
漳州市中医院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新浦路西段3号 邮编:363000
联系电话:0596-2898412 传真:0596-2898547
联系人:游秋燕
漳州市中医院
2017年4月10日